2008年政府采购北京市东城区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一)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1、货物类摄影、摄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投影幕扫描仪刻录机UPS电源移动存储设备碎纸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电视机复印纸家具电梯和起重机锅炉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含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胶片单反照相机(含镜头)及零配件含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天花板嵌入式(吸顶式)、分体风管机(天井式)含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服务器、显示器及零配件含针式、喷墨、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含速印机含配件及安装、维护不含专用大幅扫描仪含内置、外置含后备式含U盘、移动硬盘、数码照相机伴侣、录音笔备注
指单项或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的采购指单项或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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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摩托车其他汽车2、服务类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会议(二)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1、货物类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专用教学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体育设备专用车辆信息安全产品2、服务类印刷
备注含皮卡、箱式货车、救护车、清障车、囚车
不含专业运动队设备指防火墙、入侵检测、VPN(商密)、漏洞扫描、网页防篡改系统、网络安全审计、安全集成管理平台、反垃圾邮件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产品、主机安全管理系统产品。含证照类;发票、票据类;报表类;书刊、培训类;宣传用品类;其他类指单项或批量达到30万元以上的采购
互联网接入费物业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3、工程类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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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执行如下限额标准:(一)货物类单项或批量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三)工程类单项或批量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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