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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养分资源管理与利用》课程论文养分资源管理与利用》
欧洲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控制和控制指标题目:欧洲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控制指标
学生姓名:李晓赛学学号:2008054010226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业班级:农业资源与环境
二零壹壹年肆月
f欧洲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控制指标欧洲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控制指标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控制
摘要:摘要:如今,氮素已经成为农业生态系统主要养分之一,但是随着氮肥使用的增多,氮肥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行政、法律、以及经济等方面介绍了国外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并分别阐述了各国控制氮素养分污染控制指标。关键字:关键字:欧洲氮素环境污染管理措施控制指标
正文:正文:
随着人们对点源污染治理能力的提高农业非点源污染所占的负荷比也越来越大这在发达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农业生态系统的养分流失是水体中硝酸盐的主要来源。欧盟对地下水和许多地表水中硝酸根含量规定的上限为50mgL即相当于硝态氮含量约113mgL但欧洲国家硝态氮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在许多国家已成为主要的环境问题。水体富营养化也是欧洲国家面临的一个主要的环境问题。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流域内高投入农业比例大的湖泊容易导致氮、磷等营养盐的富集12。爱尔兰的大多数富营养湖泊流域内并不存在明显的点状污染源3在芬兰有20的湖泊水质恶化农业养分流失是最大的氮素来源4。为此,欧洲许多国家都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氮素的排放以达到各国所规定的环境管理指标。
1控制氮素养分污染的环境管理措施
11法律手段首先欧洲联盟充分发挥其职能制定了一系列成员国必须遵守的法律和法规而各国则根据自己存在的主要养分污染问题也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欧盟一项重要的立法是1980年的《饮用水法令》。它为饮用水的许多化学和生物学成分规定了上限其中饮用水中硝酸根含量不得超过50mgL是每个成员国必须执行的标准。80年代末在一些成员国的推动下欧盟进一步立法以治理排入水体的营养物污染源于是1991年又出台了《欧盟硝酸盐法令》和《城市废水处理法令》前者要求成员国将硝酸根含量超过50mgL或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水体标定出来将这些水体的集水流域划定为易受硝酸盐污染区区内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以减少营养物质的进一步流失其中对农业经济影响最大的一项规定是有机肥2料施用量以N计不得超过170kghma这意味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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