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协议书
项目资本金缴存企业(甲方):法人代表:
承办银行(乙方):负责人:
住建局(丙方):负责人: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及
的有关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就
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的资本金监管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依据


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房地产
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
二、公司
f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规模占地
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

总投资额
万元,其中期总投资额
万元;
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
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期资本金不低于该项目
期总投资额的,即
万元。
四、
公司于年月日前将其开发建
设项目
的资本金万元足额存
储到承办银行项目资本金专用帐户。
五、承办银行是甲方指定的承办银行。
承办银行依据市住建局

按照市住建局出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缴存通知书》,
开设项目资本金专用账户,收储足额项目资本金。按照市住
建局出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返还通知书》,为房地
产开发企业按工程进度支付项目资本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缴
f存通知书》回执,作为向市住建局申报施工许可证要件内容之一。
六、项目资本金开户承办银行,依据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七、开户承办银行违反市住建局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虚假缴存证明或支付证明,市住建局有权要求承办银行主管部门责令开户行追缴回资本金。造成后果的由开户行承担责任,市住建局将另行指定承办银行办理该项业务,有权终止该承办银行专用账户收储权。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协议,未按市住建局的有关要求缴存项目资本金或擅自挪用、抽逃项目资金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市住建局将不予或暂缓核发施工许可证。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和有关规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f本协议一式叁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开户承办银行,市住建局各执一份,其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人(签章)年月日乙方:(盖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丙方:(盖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