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单
什么是(法定)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何时制定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不知道《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工作生命权:享有保护,不受危害;危害知情权: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教育培训权:危害知识,防护知识,法律知识;职业健康权: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残疾人;拒绝作业权:无防护条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参与决策权:职业卫生民主管理;检举控告权:违法行为,侵害健康;民事赔偿权:健康损害。劳动者履行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接受教育培训、接受健康监护、用好防护设施、用好防护用品。防治职业病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如下。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治疗: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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