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因不系安全带导致的交通和人员伤亡事故,培养员工驾乘车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单位应对员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相关运输承包商。
第二章安全带的配备第四条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特种车辆服务的任何车辆,其驾、乘座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并确保完好和使用方便。第五条各单位应在与运输服务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中明确安全带的配备要求和相应的处罚条款,凡因为未配备安全带或安全带无法使用、不方便使用而导致的退车、换车等延误运输服务时间等服务质量问题,均应进行处罚。第六条各单位应明确车辆管理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由其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发现安全带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安全带的使用第七条驾驶人员有责任和权力全程监督乘车人使用安全
f带,凡有不系安全带的,应立即停车,待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行驶。第八条无论行程远近,乘车人员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乘
车人员可拒绝乘坐没有配备安全带或安全带无法使用的车辆。第九条接待外来人员时,负责接待工作的员工应向外来人
员解释公司安全带使用规定,并对外来人员使用安全带进行监督。
第十条组团出差或旅行时,由带队负责人检查车辆安全带配备和使用情况,凡因成员不系安全带导致的事故将追究带队负责人的责任。个人外出时应优先选用配备安全带的车辆,所在地确实不具备此条件的,必须在乘车时抓紧车内扶手。
第十一条使用安全带时应松紧合适,斜带远离颈部,横带勒在髋部,禁止将带子扭曲,禁止在使用安全带时过于倾斜座椅,禁止在带子和身体间横隔硬物。
第四章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驾、乘车不系安全带的,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全年奖金,所在单位挂安全生产黄牌、扣单位HSE考核分5分。再次发生驾乘车不系安全带的,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为服务,不属于公司的驾驶员驾车不系安全或所驾车辆没有安全带、乘员不系安全带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f并罚款车辆所属单位10万元。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时,一经发现有员工未系安全带的,
所在单位挂安全生产黑牌,取消该单位评选当年安全生产(HSE)先进单位资格。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教育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或驾驶自购车辆时也应使用安全带,使员工养成自觉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第十七条本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