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发文字号】辽卫函字2005550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51212【实施日期】20051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5〕550号)
厅直有关单位:为提高省卫生厅在处置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物资保障的能力,科学、有序、规范地作好支持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物资保障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厅负责防控重大传染病物资保障的组织领导,确定厅规财处为具体负责的责任处室,厅应急办、疾控、医政、监督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人民医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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