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乌兰察布市规划局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规划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市规划局,集宁区规划分局,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刊物,及时推广工作经验,增进各旗县市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学习交流,推进全市城乡规划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内建办(2010355号)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城乡规划领域新闻宣传报道各旗县市区规划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立足各自工作岗位,多写稿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宣传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全景展示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成就和规划人的风采。要紧紧围绕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针对系统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切实做好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为全市城乡规划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f二、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宣传阵地。《中国建设报》及《城乡建设》《建筑》杂志、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业媒体,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的权威平台,其专业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实其他任何媒体所不可替代的。利用这些党报党刊和行业报刊宣传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取得的成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旗县市区和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努力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影响力。同时,要大力加强在自治区各类刊物、广播电视、网络上宣传报道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成绩和做法,展示全市城乡规划新面貌,创造规划工作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全面实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奖励激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干部职工撰写的新闻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及网站采用刊载后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以每篇为奖励单位):市级刊物、广播电视和网站采用后每篇奖励100元;市级专刊采用后每篇奖励200元;自治区级刊物、广播电视和网站采用后每篇奖励500元;国家级刊物采用后每篇奖励1000元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