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新增税款”的筹划r
“新增税款”指的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投资抵免年份比购置设备前一年(基期)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由于税法对投资税收抵免政策作出规定,投资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只能从“新增税款”中抵免,因此纳税人要想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就应该对该项“新增税款”进行必要的筹划。对“新增税款”进行筹划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r
1。利润转移筹划法。所谓利润转移筹划法是指尽量减少基期利润,将利润通过合法的手段转移到抵扣年度。既然新增税款等于抵免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减设备购买前一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则新增税款的多少取决于基数,也就是购买设备前一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因此,如果企业抵扣年度的所得税额较多,或者设备购置前一年度的所得税款较少,则新增税款就会较多,这样就可以更加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r
其实这种筹划道理非常简单,那就是想方设法使企业购置设备前一年的利润递延到企业购置设备的当年或以后年度,基期的税款少了,以后每年的增加额就必然增多。比如,企业将某些收入推迟实现,将某些费用提前列支。当然,这种筹划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如果筹划不当,税务机关要求调整,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r
2。投资年度选择法。投资年度选择法是指在不改变年度利润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投资年度。选择不同的年度进行投资,所能实现的新增税款数额不同。因此,正确把握投资的年度对于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r
例如A企业当年实现利润为2007万元,准备投资一笔款项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假定为8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款总额为800万元×40320万元。同时假定如果进行该项投资,从第2年起,A企业可以较投资前增加利润,见表1:r
表1 投资后A企业新增利润r
年份 1 2 3 4 5r
增长利润(万元) 200 100 200 300 200r
再假定该企业如果不进行该项投资,近几年可能会实现的利润见表2:r
表2 A企业不进行该项投资所实现利润r
年份 1 2 3 4 5 6r
实现利润(万元)100 100 100 0 200 100r
假设企业A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r
很显然,如果A企业选择在第一年进行投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