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XXX集团关于规范接待工作的通知(暂行)
为规范接待工作,有效控制招待费用,特对来宾用餐事宜做如下规定:一、各部门如有来公司办公或办理其他业务,需要安排到公司内部用餐或外出用餐的,应填写用餐申请表。二、用餐申请表要呈明用餐事由、来客单位、来客人数和陪客人数。申请外出用餐的部门,要写明餐饮标准。三、用餐申请表要依次通过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常务副总审批签字。相关领导外出,申请部门应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安排接待,并于领导回公司后进行补签。各分公司常务副总申请用餐,须经董事长批准。五、申请在公司食堂用餐的部门,务必于上午11:20或下午16:30前,将经领导审批的用餐申请表交于管理部,由管理部通知食堂。六、申请外出用餐的部门,要在指定地点用餐,把用餐申请表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对接待酒店核对结账,否则,财务部不予结算,由其本人负责结算;外出没有在指定地点用餐的部门,报销时应将用餐申请表和发票一同上交于财务部。七、各分公司,分别到各自所属单位办公室领酒,领酒时,要填写领料单。外出用餐未用完的酒水,要交回办公室,并详细记录,不准私自处理。八、未按此程序安排用餐的,一律不予报销。九、此通知自2011年元月14日执行。公司食堂、外出用餐申请表年来客单位餐饮标准用餐事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常务副总:来客人数陪客人数月日
公司内部食堂餐饮标准如下(不含酒水):8菜1汤128元10菜1汤168元12菜1汤228元河北XXX集团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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