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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碧城庭院项目渠道电商分销服务合同
委托方:天津聚生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陈树元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顺帆路和金海道交口处碧城庭院
受托方:法定代人:办公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甲方的【碧城庭院】项目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负责在天津静海区所承接【碧城庭院】项目(以下简称“该项
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2016年【】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
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届时合同将自行终止。
第三条、服务模式及费用标准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渠道分销商,乙方负责为甲方介绍客户成交,乙方全面整合
外部资源渠道带至销售现场的客户,直至认购完成。2、服务费用标准:当乙方所推荐客户满足购房资格,缴纳电商费、定金、首付款或全款后,于七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给乙方结取认购信息服务费(即“电商费用”),具体数额按照甲方阶段性销售政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行补充及调整。甲方给乙方结取认购服务费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客户归属确认1、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渠道分销商应及时向甲方对接人员报备客户信息,并由甲方人员录入甲
方客户管理系统,如产生争议则按照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一个月。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或是通知甲方接送至甲方案场后,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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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甲方书面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费用。
4、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按照下述条件成交,则视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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