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和中注协“五代会”精神,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方式途径,积极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对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专业支持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的必要性(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国办56号文件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执业环境显著改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以新业务拓展为总抓手,统筹推进行业人才、技术、组织架构、网络、市场、政策配套等系列措施,实现行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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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是创新行业新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
通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有目的、有重点地推动调整服务结构、拓展非审计业务、提高服务产品技术价值含量,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群体。探索加速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和行业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三)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是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途径。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区域产业协调重点,有目的、有步骤、有重点地配置行业优势资源,协调推动行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的配套,着力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开发,优化行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国家重点经济区域、产业、企业加快发展的专业服务需要。
(四)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是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方式的重要探索。
通过示范建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中注协、地方注协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等多方合作平台,有效发挥协会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功能,依托行业综合评价结果,推荐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合理、发展势头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着力解决当前业务承接过程中存在的恶性压价、不规范投标、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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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操作等问题。二、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