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深基坑工程在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继续委托第三方进行巡查、监测;停工后恢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质量安全现状进行评估。
第三章勘察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编制的勘察方案、勘察过程、勘察报告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勘察点数量、布置、勘测深度、勘察指标和精确度应当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f勘察报告应当对支护结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深基坑施工对相邻设施的影响、开挖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勘察成果报告应当经勘察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技术交底,定期到工地现场进行查勘,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参加深基坑工程的验收。当发现场地和周边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或者工程条件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勘,勘察单位应当出具补充勘察报告。
第四章设计单位职责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岩土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当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和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章。
f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充分掌握相邻设施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确定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后,设计单位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出具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的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况、作业流程及使用年限复核支护结构的安全性。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台风、暴雨、周边动静荷载及基础施工对深基坑安全的影响。设计单位应当对相邻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当不能确定周边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深时,应当按最不利基础条件进行保护。第十七条深基坑施工图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深基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支护结构设计,监测要求,支护结构及相邻设施变形预警值和控制值,相邻设施保护措施,深基坑周边地面允许荷载,深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本试验和检测,应急措施等。深基坑施工图经审查机构审查后,设计单位应当落实审查机构
f和评审专家对深基坑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落实情况书面说明;一级深基坑评审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说明,应当经审查机构确认。第十八条采用土钉或者锚杆(索),设计文件应当说明是否伸入相邻建(构)筑物红线范围、地铁安保区或者燃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