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公正地等待每位教师,严厉制止工作不努力,出勤不出力的行为,特制定本条例。(也作为评定模范、评定职称、教师排队等的依据)。一、基分的确定上课教师按学校平均工作量确定每位教师每个月基础分值为100分。依照此标准确定其余课任教师基础分值,领导及教辅人员依此标准确定基分。二、考核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1、签到查岗签到缺一次扣1分,查岗缺一次扣10分,不请假的教师签到缺一次扣3分,查岗扣20分。学校派出学习和出差的教师签到、查岗不扣分。签到以到餐厅吃饭为准,每天2次,由值日领导登记。查岗以值日领导的校日志登记表为准2、常规依照常规考核条例进行。3、开会、学习、升旗升旗缺一次扣4分,开会缺一次扣2分,学习缺一次扣4分。学校派出学习和出差的教师不扣分,本条与第一条不重复扣分。4、教研教改
f(1)讲课能够完成学校规定讲课节数并积极参与课改不扣分,只讲而没有按新课改模式授课每节扣5分。(2)听课听课达到学校规定的节数不扣分,每少一节扣2分,超出一节奖05分。(每月听课节数在开学时公布)(3)评课评课达到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不扣分,每少一次扣1分,超出一次奖05分。5、现代技术应用要求教师尽力使用多媒体课,根据使用情况适量给分。6、教学成绩成绩考核分俩部分;学校组织的月考,平行班级同科目和兄弟学校比较平均分差距高出上次一分奖1分,低于1分扣1分。学校组织的月考,每次考试与上次考试成绩对比,10分以内,高出1分奖1分,低于1分扣1分。10分以外只记10分。7、师德师风按要求每完成学校规定的一项学习任务奖励1分。(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10分。(2)体罚变想体罚学生,讥讽、挖苦、歧视学生造成不
f良影响一次扣10分。(3)未经学校许可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等一次扣10分。(4)收受、索要学生和家长的钱物或有价证券等每次扣10分。(5)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每次扣20分。(6)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教师每学期扣50分。8、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每学期检查一次,要求所有课程都有,每项没有扣5分。9、作业批改笔记每月检查一次,没有或不详一次扣5分。(本条针对中考考试科目,其他科目必须有作业)三、每学期根据教师得分情况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四、不上课领导及工勤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