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电机车(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立矿区对电机车的设备管理工作,提高有关人员的责任心,便于使用单位、监督单位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使电机车能够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2、井下所有中段电机车灯光、鸣笛、刹车必须完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中段维修工立即维修,严禁电机车带病作业,电机车司机随车必须携带电机车部分易损件,电机车灯光必须使用专用照明灯,不准用其它灯具代替。3、电机车司机交接班时必须对灯光、鸣笛、刹车、授电器、控制器等进行检查,设备完好才准接班。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待设备修复后交班人员才准离岗,严禁井口、井上交接班。4、电机车运行期间,每班至少一次对灯光、鸣笛、刹车等进行动作检查一次,对减速器、齿轮等及时填加润滑脂油。(并在运转记录中注明)。5、电机车运行期间应注意减速和鸣笛示意,严禁超速、超载运行。运行至弯道处、前方有行人处必须减速、鸣笛,前方有灯光示意必须停车。违反本条规定,发现一次矿区将进行200元罚款处理。6、电机车上防护盖必须保持完好、整齐,设备检查、维修后必须恢复原状,严禁无防护盖运行。授电器出现变型、破损一律按事故处理,授电器滚轮磨损后应及时更换。7、分管设备技术员每周必须对电机车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整改;矿区将不定期对电机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无故不进行整改或再次出现重复问题,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8、对于分矿、总矿、公司组织的检查和奖罚,由当班操作工人(或施工队)全部承担,造成恶劣影响的,车间将加倍进行处罚。9、由于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施工队应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矿区根据损坏及影响生产程度程度进行处罚。考核办法:1、电机车灯光、喇叭、授电弓损坏(授电弓轮不转或磨损严重继续使用),每发现一次,对当班操作司机(施工队)罚款50元。
f2、电机车刹车手轮锈死转不动,电瓶车制动无效,每发现一次对当班操作司机(施工队)罚款50元。3、电机车上防护盖不盖,每发现一次,对当班操作司机(施工队)罚款20元,防护盖丢失、损坏,每发现一次,对当班操作司机(施工队)罚款100元。4、电机车因润滑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损坏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不等。5、电机车易损件损坏因司机没携带易损件而造成停车,每次罚款50元。6、操作人员没在工作场地进行交接班,发现一次每人(施工队)罚款100元。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