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工作职责
一、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坚持在正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和企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和企业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切实遵守职权界限在领导授权范围内开展督查严格按照政府和企业的决定和领导的要求进行工作。未经领导授权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了解社情民意和基层动态既报喜又报忧使政府和企业领导准确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一政府和企业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政府和企业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政府和企业要求办理的事项。
三政府和企业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和确立的查办事项。
三、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审批。政府和企业领导、政府和企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指示督查立项后制定相应督查预案根据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呈办公室主任审定。政府和企业各种会议议定事项及会议
f纪要、下发的各种文件中需要督查的事项视同领导已审批可以直接督查。
二交办。立项建议经领导审定批准后立项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督办事项登记表》进行电话督查或发出《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到承办单位办理。
三催办。督查督办事项交办后定期进行催办。
四办结。承办单位对凡有明确期限的督查督办事项应按期办结并汇总《督查督办事项办结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主动及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五反馈。对政府和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时组织督查活动以《督查简报》形式向政府和企业领导报告落实情况。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将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连同办结报告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定期归档。
四、督查督办工作方式
一通知督办。向被督查督办单位发送《督查督办事项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或通过电话进行督查督办。
二询问检查。采用电话和上门等形式适时询问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填写《电话督查督办记录表》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三督促上报。督促被督查督办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超过上报时限的要及时催报。
f四跟踪核查。对被督查督办单位办理的重大事项派人跟踪核查。
五实地督查。在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派人实地督查。
六明查暗访。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派人明查暗访了解办理、办结的真实情况和效果。
七对工作不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