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见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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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课程计划在入学三周内完成,经导师签字后报系业务办公室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征得导师同意后,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及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系业务办公室备案。论文工作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内容包括:研究方向、文献阅读、选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普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2、选题报告与资格考试博士生的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主要以口试的方式进行,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业务办公室统一安排。资格考试委员会由57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生首先要作论文选题报告,由资格考试委员会就选题报告内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科发展方向及其它有关问题提问,对博士生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核。详见《自动化系博士生资格考试方案》。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可行性、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发表文章计划等。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系业务办公室备案。在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与资格考试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初(直博生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初)完成。3、社会实践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执行。4、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30次以上一级或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学术报告记录表由导师签字,申请答辩前交研究生科记载成绩。博士生完成规定的学术报告并取得要求的学分后方可申请答辩。5、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研究所组织考查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统筹安排。6、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进行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总结为学术论文进行发表。博士生在申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