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制度
一、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建立由院长负责,药学、护理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制度。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四、护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五、药局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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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
四、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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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一、药局根据本院临床医疗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药局于每年12月底前填写下年度《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和本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表》,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后,到药品采购供应站购买。
三、药局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须按临床用量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四、麻醉药品和精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