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截至目前,今年本所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80起,达成和解的57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今年应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纠纷的调解活动。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审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应予以纠正。认真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重点做好对基层各类民间纠纷调处的业务指导,保证各类纠纷依法调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7以上。5、搞好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工作。2011年是我镇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实现农村城市化的关键一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为有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为构建和谐的雁栖,须创新工作机制,针对山区面积较大,交通不便的现象,我所联合信访、综治等部门成立人民调解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及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我所司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三、查漏补缺,完成法制宣传工作及“六五”普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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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1年,我所根据市、区两级对“六五普法”启动要求和区司法局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对各类重点人员也制定了相应学习计划和制度,组织了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了农村家庭学法竞赛,今年共举行法制宣传活动10余场次。其次,围绕“六五”普法启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获得了人大审议通过。针对我镇“五五”年以来的普法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对普法期间的各类档案进行了整理,总结了我镇普法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对上级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了更正和完善。四、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利用扎根基层、贴近百姓、服务便利的优势,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保障镇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1、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室建设。在前几年法律服务室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全镇法律服务室的法律服务质量有着明显的提高,通过对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确实解决农村群众法律需求,打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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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绿色通道”。2、进一步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为农村低保和五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