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效劳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效劳,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根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___________
学校1专业:___________
学校2专业:___________
学校3专业: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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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假设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效劳费。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假设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
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
受托人不另收效劳费。
第七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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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假设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效劳,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效劳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_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假设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