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部水电开发与农村电气化司提出。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开发与农村电气化司和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慧英、陈文凯、薛金阳、韩明、刘文峰。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DLT50671996
1总则
101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100kW及以上且并入当地电力系统的风力发电场项目。不同类型的风电场项目根据项目任务的特点,其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有取舍和侧重。10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批准地区风力发电场规划或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对风电场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地质勘察工作,在取得可靠资料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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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评价。10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工程的任务和规模;2)查明风力资源参数、气象数据、灾害情况、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条件,
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3)选定风电场场址;4)确定风电场的装机容量、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电气主接线,选定风力
发电机组机型、主要电气设备;5)确定工程总体布置及中央控制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布置和主要尺寸;6)拟定风力发电场定员编制;7)选定对外交通方案、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方法、施工总进度;8)确定工程占地的范围及实物指标;9)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0)编制工程概算;11)财务评价。10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本标准第3~14章规定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
列为第一章,依次编排。105下列资料可根据需要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1)该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2)上网协议和上网电价的批件;3)土地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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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环保部门的书面意见;5)风力发电机组专题论证报告;6)其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DLT537936~35kV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258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程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处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计投资1993530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