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距行距要清晰。要求一文一事,文字准确、简炼、逻辑清楚,标点正确。4)附件。是附属于公文正文之后的文字材料,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3)文尾部分1)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除会议纪要和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都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2)成文时间。是公文生效的日期。成文日期应标注在公文“落款”即发文机关署名的下面,如无落款,可直接写在正文右下方,必须以汉字标注。3)附注。是用以对文内某些内容事项进行解释说明的格式项目。标注在公文生效标识域以下,主题词检索标识域以上。4)主题词。是用以确切表达公文主旨的规X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主题词必须准确、有惯次性,不能与标题混为一谈。它的位置在文件尾部横线之上,即抄送机关之上,由左向右排列,词与词之间要空一格,不能用标点符号。5)抄报抄送机关。抄报抄送机关是受文的机关单位。标注在文件尾部的横线之下,分列两段,抄报机关在上,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X性简称。6)印发机关。指发文机关的办理部门。应在抄报抄送栏之下设印发机关栏,
f要标明公文印发机关或部门的全称及印发时间。这里的印发时间与成文时间不一样,应晚于成文时间。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XX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XX”、“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