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卫生专业类学会:为做好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根据的规定,经审核批准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市级重点学科单位、市级卫生专业学会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方有资格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申报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填报《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市内领先的技术和方法;②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③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④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⑤填补本市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⑥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的推广。三、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市级继教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2011年市级继教项目每个项目只能举办一期,项目学员最多不宜超过200人,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每天最多以9学时计算培训学时,每3小时计1学分,一天最多计3学分,每个项目
f不超过6分。(特殊情况需另行说明)五、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等。六、项目负责人条件:必须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10年已申报项目并已举办,但未完成备案的,取消2011年度的申报资格。凡拟举办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须由单位组织申报(每份申报表仅限一个项目),经评审合格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发文公布。每个项目评审费50元,请各相关单位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医教科),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2011年芜湖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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