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二、当代中国的劳动合同解除(一)中国劳动合同解除的现状(二)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三、如何完善中国的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三)具体的完善措施四、结束语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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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程国帅: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理论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我国理论界对劳动合同解除概念的认识并不统一,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第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i。第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劳动合同双方或者一方依法消灭劳动合同的行为ii。第三,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之前,出现的某种因素导致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iii。第四,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以后,出现法定事由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iv。笔者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一种法律行为,并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除了是法定事由使然,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也是消灭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重要原因。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对劳动合同解除作了这样的定义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因此,根据我国目前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综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看),第四种观点是中国法律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最好解释。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
依照合同解除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体现了合同法尊重当事人意志的基本原则。单方解除即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有解除权的一方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形。单方解除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单方即时解除时一方无需r